南通首例!男子毆打民警被刑拘 涉嫌襲警罪
3月3日凌晨,南通一男子醉酒駕駛發(fā)生交通事故后,不僅拒不配合民警工作,竟先后兩次動手毆打民警。因涉嫌襲警罪、危險駕駛罪,犯罪嫌疑人謝某已被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依法刑事拘留?,F代快報記者了解到,這也是襲警罪設立并正式施行以來,南通發(fā)生的首例涉嫌襲警罪案件。
△男子被刑拘。通訊員供圖
據介紹,3日凌晨1時30分許,醉酒駕駛的謝某在南通客運汽車東站附近時發(fā)生單方交通事故。接到報警后,轄區(qū)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三大隊值班警力迅速趕到現場。當發(fā)現駕駛員站在路邊,神情亢奮,且身上有濃濃的酒味后,民警打算對其進行酒精檢測,然而謝某拒不配合,甚至對民警、輔警動起手來。
增援警力趕到后合力將謝某控制住,并將其帶到醫(yī)院進行強制抽血。抽血過程中,謝某仍不配合,再次對民警拳打腳踢。檢測結果顯示,謝某血液內的酒精含量達到每百毫升194毫克,達到醉酒駕駛標準。因涉嫌襲警罪、危險駕駛罪,3日下午,犯罪嫌疑人謝某已被崇川警方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此前,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執(zhí)行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〉確定罪名的補充規(guī)定(七)》已于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32次會議、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三屆檢察委員會第六十三次會議通過,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。其中規(guī)定了襲警罪罪名,“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(zhí)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使用槍支、管制刀具,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,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通訊員 浦清照 蘇錦安 現代快報+/ZAKER南京記者 嚴君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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